关于参加浙江省产业工会第五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通知
2018年11月16日 00:00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省产业工会第五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职在岗的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已加入工会的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自愿申请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

二、保障期限

第五期职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的11日零时至2019年的123124时止。

三、缴费标准

第五保障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100元,每人限保一份。

自愿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工会会员,学校行政和工会补助80/人,个人缴纳20

教职工参保后享受保障待遇不受工作单位变动的限制。保障期内不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的参保。

四、参加程序

各位老师应了解互助保障的意义和内容,提高自我保障意识,确保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于12月5日前将个人保障金20元交唐步明老师支付宝tangbuming@qq.com,并备注姓名。

联系电话850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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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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